邓建鹏:网贷平台将走向精英化道路

2017-03-26

 12月9日,由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办的“P2P网贷合规经营与发展转型闭门研讨会”在朗润园召开。本文所刊内容是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在会上的演讲实录,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IIF意见。

 

文/邓建鹏(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我这段时间在深圳和北京调研网贷平台,了解他们在后监管时期的想法和动态,今天我想跟大家谈一谈监管的暂行办法对行业的主要影响和网贷行业现在的情况以及将来的转型。

 

首先,关于监管的暂行办法对行业的主要影响,我认为核心冲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限额的问题,最高限额20万和100万。我所调研的一些网贷平台,其中不乏知名的平台,对此是最忧虑的。从目前的统计数据看,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网贷平台超过了限额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网贷平台不及时调整业务的话,恐怕很多会难以为继。此外,真正执行这个限额条款还需要建立统一的网贷行业信息系统,否则执法方面也会存在一定困难。

 

(二)资金存管的问题。暂行办法否定了银行第三方支付的存管,一方面是大银行没有动力,且银行收费更高,另一方面是接入银行系统用户体验不好,网贷平台也不是特别愿意。这导致网贷平台和银行都面临困境。银行包括放网贷平台的资质要求很高,如实缴资本5000万等。

其次,我想谈谈网贷行业现在以及将来的转型可能存在的五个途径。

 

(一)网贷机构走集团化道路。将平台客户引流到集团内部的各种资产交易平台。比如,一些实力比较强的网贷平台建立了集团,而集团的一些分公司或者子公司获得了包括基金项目、私募等金融交易所牌照。平台的客户可被引流到集团内部的这些分公司和子公司,他们是与网贷平台相对的独立资产交易平台。这样,这些平台的客户流失就可以避免,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摆脱网贷监管中暂行办法的约束。

 

(二)转型做小额信贷、车贷、消费金融。但是这些领域竞争激烈,基本是红海。

 

(三)联合放贷。实践中很麻烦,基本上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存在。

 

(四)网贷平台将超限额的一部分借款需求与交易所合作。但是一方面交易所投资人的活跃程度不如网贷平台;另一方面网贷平台需要有交易所的行政许可,也很难解决。

 

(五)将平台拆分成资产端和资金端。如果其只开展资产端业务,就不属于暂行办法所说的网贷平台。他们把资产对接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低成本的资金。在过去半年,一些网贷平台已经这样做了,听说比较成功。但这要求平台有很强的担保能力和雄厚的背景实力,从而机构的资金才愿意与其对接。所以不是所有的网贷平台都有这个能力做。另外,有的网贷平台专门做资金端理财。这就要求该网贷平台必须有相应的销售牌照。

 

最后,我补充一些对监管办法、未来发展和转型的思考。

 

第一,关于限额规定,未来是否有可能做差异化管理。比如对实力不同、风控能力不同的网贷平台做动态评估,以此为基础对借贷额度做差异化的管理。这可能对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能否实现,不好评估。

 

第二,网贷平台如何完全达到合法性是个较大的挑战。网贷平台要完全满足暂行办法的要求,达到完全合法性,成本会很高。从监管备案、银行存管、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证再到十三条的限定等,严格来说,目前几乎没有网贷平台完全符合暂行办法的要求。

 

第三,严厉的监管及合规成本,会推动平台集中化的发展趋势。银行对资金存管的要求非常高,根据融360的数据,已经在银行存管系统上线的网贷平台的实缴资本平均是5382.53万。对于一般的网贷平台,这个要求高不可攀。未来一两年可以看到,一方面,大量的网贷平台难以为继,或被大平台收购,或跑路;另一方面,一些平台在资产端可能形成更高的影响力。网贷平台未来一两年将走向精英化道路,能活下来的机构我个人估计不会超过100家。

 

(编辑:程楚云、刘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