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春:数字化普惠金融,不应是一股脑地放贷款

2021-12-21

题记: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学术顾问、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晓春认为,数字普惠金融下一阶段的一个重点,应该是帮助企业解决应收款困境,他建议在人大推进制定《准时付款法》的同时,可以考虑建立“应收款公共结算平台”。
 
“普惠金融包含广泛的金融业务,应用数字技术开展普惠金融,不应该是一股脑地放贷款。”12月16日,在2021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上,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学术顾问、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晓春强调,应用数字技术发放普惠贷款非常必要,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这只是普惠金融的一部分。现阶段更要关注的是广大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应收款困境。 
刘晓春指出,现在一听说企业资金紧张,社会上就归结为“贷款难”。事实上,企业资金紧张的原因很多,贷款对于企业而言,本质上是可以帮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发展速度,解决临时周转困难。企业长时间的资金紧张,主要是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不足和社会信用纪律缺失,现阶段真正困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是普遍存在的超大规模、超长账期的应收款。
基于上述分析,刘晓春认为,下一阶段数字普惠金融的一个重点,应该是帮助解决企业的应收款困境。建议在人大推进制定《准时付款法》的同时,可以考虑建立“应收款公共结算平台”,把企业之间私下进行的应收款结算变为在公共数字平台上的透明化结算。
具体来看,首先,企业在签订交易合同时,交易合同上平台,将包括支付结算条款在内的所有合同条款记入智能合约。 
其次,所有银行系统与平台链接。 
再者,当应收款到支付日,智能合约自动结算,从付款方银行账户将资金划转收款方银行账户。支付日到期前,平台人工智能通知付款方准备付款资金。 
最后,如果付款日付款方账户没有足够资金完成支付,付款方因付款违约的信息将被公开,并记入征信系统。这可以让恶意拖欠承担沉重的代价。
建立这样的数字平台,好处也显而易见。刘晓春进一步阐述:第一,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资金困局,加速企业资金流通速度,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减轻企业融资成本;第二,提高全社会资金流通速度,降低社会杠杆率,缓和因复杂债务链形成的系统性风险;第三,节约大量宝贵的信贷资源,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第四,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优化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让普惠金融真正落到实处。
“数字普惠金融进一步发展,不能仅仅依靠金融端发力,更需要需求端的数字化普及,即广大普惠群体在生活、经营上要全面数字化。否则,数字普惠金融总会存在‘最后一公里’的缺憾和烦恼。”刘晓春说。

以下为刘晓春发言全文:

数字金融的真正成功,是没有数字金融这个概念。所谓数字金融,就是应用一系列新兴的数字技术更好地办理金融业务,创新金融业务,并不是金融业之外的又一个金融业。从这个角度说,所谓传统金融业务与数字金融业务的边界,就是在办理金融业务过程中是否应用数字技术,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应用数字技术的区别。刻意地割裂所谓的传统金融与数字金融,只会混淆视听,无助于金融业的数字化转型,也会使普惠金融偏离普惠金融的初心。前些年互联网金融、P2P、现金贷等乱象,就是深刻的教训。
创新需要技术的支撑。金融创新需要三项技术。
首先是金融技术。这里讲的金融技术,是广义的金融,包括金融学、统计学等,也就是业务技术。比如保险的精算,信贷的风控模型,各类交易模型等等。当我们说,我们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时候,我们是说我们在应用这些工具,是外在的形。真正的核心,是我们在用这些技术做统计分析工作。当我们说为客户画像,是我们首先应用信贷知识、风控经验,确定给客户画像的标签要素以及参数设置,然后让大数据、云计算这类科技技术去具体地画。
金融创新,是金融业务的创新,或者说,金融业务的创新是前提。股票上市交易,这是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业务的创新。股票可以在线下交易,可以利用数字技术在线上交易。作为金融业务,都是股票交易。资产证券化,也是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模式的创新。发展绿色经济,要创新绿色金融工具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建立绿色金融产品交易市场等,这些创新,首先需要的就是金融技术。
交易中的捆绑销售、打折销售、补贴销售、二选一模式、砍头息等等,这些方式的发明,需要的也都是业务技术,或者说是广义的金融技术。 
其次是制度技术。
这里讲的制度,也是广义的,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原则和各类业务的操作制度等。
股票上市和交易,需要有市场规则。规则不同,会给市场带来不同的效果和规律,同样也会影响金融创新的效果和成败。注册制,就是一项纯粹的制度创新,根本不需要数字技术,但是对应用数字技术办理的各类相关金融业务影响至巨。
资产证券化、REITS等金融工具的创新之所以很困难,是因为,除了金融技术本身,还需要一整套相关的市场规则、会计核算规则、税收规则、与权益相关的法律等制度的创新。
在许多金融业务的流程中,都有签字盖章的环节,其作用就是确认该笔业务的结果和经办人,并且防止结果被篡改。这是相关业务的规章制度规定的,也是法律认可的。区块链有留痕迹、不可更改、可追溯的功能,也就是说,这项技术有取代签字盖章的能力。但是不是真的能取代,需要规章制度来认可。
第三是科技技术。
就当前金融创新而言,科技技术主要是指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一系列数字技术。
数字技术是有效实现金融创新的工具,不是金融创新本身。金融创新可以没有数字技术,但必须有金融技术和制度技术。应用数字技术进行金融创新,则必须有金融技术和制度技术的创新。然而,数字技术的应用在金融创新中并不是无关紧要的。
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首先是创新流程,提高效率,减少差错、降低成本。如会计核算、流动性管理等。其次是创新服务渠道,扩大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如第三方支付、股票的网上交易、线上贷款等。再次是实现手工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业务模式,比如量化交易、高频交易等。所以,金融一旦能有效地应用数字技术,可以发挥出爆发式的威力。
普惠金融包含广泛的金融业务,应用数字技术开展普惠金融,不应该是一股脑地放贷款。毫无疑问,应用数字技术发放普惠贷款,非常必要,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这只是普惠金融的一部分。现阶段更要关注的是广大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应收款困境。
现在一听说企业资金紧张,社会上就归结为“贷款难”。事实上,企业资金紧张的原因很多,贷款对于企业而言,本质上是可以帮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发展速度,解决临时周转困难。企业长时间的资金紧张,主要是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不足和社会信用纪律缺失,现阶段真正困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是普遍存在的超大规模、超长账期的应收款。
据《经济观察报》最近报道,根据广东的调查,有逾七成企业在过去一年遭遇拖欠,65%以上企业账期超过60天,约22%企业账期在30-60天之间;约46%企业赊销占销售比重超过30%;75%企业认为行业存在账期困局,并且问题正在加重。在这种情况下,用贷款来解决企业的资金周转困难,只会提高企业资产负债率,加重企业的负担,并不真正解决问题。
当前在开展普惠金融中,不少专家强调做供应链金融,着力点还是解决中小企业的贷款。但从一些案例看,这类供应链融资反而给了大企业进一步挤压中小企业流动性的机会,把账期拖得更长。以这样的模式给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贷款越多,中小企业的负担越重,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雪上加霜。
所以,下一阶段数字普惠金融的一个重点,应该是帮助解决企业的应收款困境。建议在人大推进制定《准时付款法》的同时,可以考虑建立“应收款公共结算平台”,把企业之间私下进行的应收款结算变为在公共数字平台上的透明化结算。
首先,企业在签订交易合同时,交易合同上平台,将包括支付结算条款在内的所有合同条款记入智能合约。
其次,所有银行系统与平台链接。
第三,当应收款到支付日,智能合约自动结算,从付款方银行账户将资金划转收款方银行账户。支付日到期前,平台人工智能通知付款方准备付款资金。
四.如果付款日付款方账户没有足够资金完成支付,付款方因付款违约的信息将被公开,并记入征信系统。这可以让恶意拖欠承担沉重的代价。
这个数字平台的好处是:一、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资金困局,加速企业资金流通速度,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减轻企业融资成本;二、提高全社会资金流通速度,降低社会杠杆率,缓和因复杂债务链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三、节约大量宝贵的信贷资源,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四、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优化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让普惠金融真正落到实处。
数字普惠金融进一步发展,不能仅仅依靠金融端发力,更需要需求端的数字化普及,即广大普惠群体在生活、经营上要全面数字化。否则,数字普惠金融总会存在最后一公里的缺憾和烦恼。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文章转自:财经五月花)
刘晓春,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学术顾问、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