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益平:数字金融为普惠金融发展提供巨大、潜在机会
2017-06-07
2017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大数据+金融”分论坛在5月28日召开,会议的主题是“风控与创新”。会议期间,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教授做主题演讲。黄益平认为:“数字金融可以作为未来推动普惠金融的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获客和风控,数字技术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是数字金融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载体。”而“中国发展普惠金融的迫切性比在其他国家可能更为突出”、 “数字金融作为中国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力量。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潜在机会”。 同时他指出,普惠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形式,需要加强投资者的教育和消费者的保护,加强监管的力量。
以下是黄益平演讲全文:
我今天跟大家讨论的问题主题是数字普惠金融的机会与风险,这背后的工作主要是我的同事们在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所做的研究。我们在去年给人民银行做了一个课题,结合G20峰会所做的题目就是数字普惠金融的中国实践。我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很多内容其实是跟我们当时做的报告紧密相关的,同时在介绍的过程当中,我也还会简要地讨论几个我们在过去一年多来所做的关于中国数字金融的指数。
为什么需要数字普惠金融?
讨论数字普惠金融,第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需要数字普惠金融。最初普惠金融这个概念是2005年在联合国推动小额信贷年的时候提出的,其大概意思就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正常的金融交易服务。金融领域有个二八法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在金融市场上可以把客户群体做二八分类,一般的规律是最上面20%的客户大致能提供80%的业务量,所以通常我们看到的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都会把它的工作重点放在最上面的20%,把20%的客户服务好了,市场80%的份额就保障了。剩下的80%的客户一般比较难服务,成本较高,风险较大,做起来的难度也较大。在市场上经常看到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低收入群体不太容易获得比较好的金融服务,这和一般的金融规律有关系。联合国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从根本上说就是希望提供一种公平的金融服务环境,让过去不能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好的金融服务的潜在客户同样能享受金融服务,这是我理解普惠金融的基本目的。
普惠金融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叫商业可持续,换句话说,它应该是按市场规则提供的金融服务,而不是我们过去所理解的由政府提供资金支持,那有可能是财政支持,也有可能是扶贫,但不是普惠金融的资本概念,它要商业化、可持续。
在中国发展普惠金融的迫切性更加突出,除了一般的金融规律,也就是以二八法则为代表所带来的一些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还有一系列的政策或者制度的障碍,妨碍了金融机构为低收入群体、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的可能性。
举个例子,现在利率还没有完全自由化、市场化,这个时候金融机构要为小微企业或者为低收入群体提供贷款的限制就会比较多,因为金融的一个基本规则就是成本要覆盖风险,也就是当我们面对风险较高,但是仍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潜在的借款人必须要把贷款利率提高,如果贷款利率不够灵活,金融机构可能更不愿意给这样的机构提供融资服务。
第二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我们在金融行业经常看到,如果商业机构为国有企业提供贷款,结果变成坏帐,往往可以用商业决策失误来解释,但如果一笔贷款给了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首先这个贷款人员就会被追查是不是有利益输送的问题,也就是说在正规和非正规的安排当中存在产业歧视的现象。我们的征信系统不是很发达,对不良率的考核非常严厉,甚至有一点僵化,也会鼓励商业金融机构尽量不提供贷款给风险比较高,但仍然有很好的盈利机会的机构。因此,我们觉得在中国发展普惠金融的迫切性比在其他国家可能更为突出,除了一般的金融规律以外,还有一些制度性的限制。
数字金融可以作为未来推动普惠金融的非常重要的力量
客观来说,政府其实一直在努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从50年代开始,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为了解决一部分企业,尤其是个人的融资问题。
到了2005年联合国提出小额信贷年之后,国内政府也从2006年开始大力推出一系列的政策举措。大家可能比较熟悉的就是小额信贷公司,到目前为止大概有一万多家是随着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纲领所引发的一系列新举措,以及一些村镇银行、民营银行等新的金融机构。我们现在想提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中国推动普惠金融发展,要靠怎样的组织或者机构形式作为主力。过去政府推动城乡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以及一些商业金融机构来做普惠金融,比如三个不低于的政策,监管部门要求每家商业银行每年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比例都必须高于上一年的比例,它是一种行政性的要求,数据显示,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比例确实在上升。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很多具体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它没有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在运转,所以商业金融机构实践后,产生一系列的衍生问题。
在数字金融或者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以后,我们现在提出的新的假设就是也许数字金融可以作为未来推动普惠金融的非常重要的力量。
在数字金融这个行业,中国已经在世界上居于领先地位。如果我们算一下全世界市值或者是规模最大的数字金融公司,前五家里起码有四家是中国的金融公司,而且还有很大一批正在快速兴起。也有很多学者认为中国也许是引领未来数字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有的人说弯道超车,我们过去都是在别人后面赶,这次也许就赶上去了。我个人更喜欢用哈佛大学的一位教授的理论叫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即任何一个产品都会经历研发、成熟、生产、衰落几个阶段,绝大部分产品都是从发达国家开始,成熟了以后才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我们生产的绝大部分的产品都是别的国家研发试产成型了以后再迁移到中国来生产。互联网金融或者说数字金融有可能是一个例外,因为我们现在已经一步迈到行业发展的最前端。
数字金融的业态
在这里,有几个比较有影响的领域和业务,我简单点一下。第一是支付。现在微信支付也好、支付宝也好,它的用户加起来已经有10亿多人,服务规模甚至已经超过了传统金融机构的规模。我们一直觉得从普惠的角度来说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应该是最具普惠特性的数字金融工具,大多数人几乎每天都在用这样一个工具,而且越偏远地方的人用数字支付比用传统金融工具的可能性越高,其普惠的特性更加突出。这里面有很多故事,大家有兴趣可以看一下支付宝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第二是最近传得沸沸扬扬、大家比较关注的网络借贷,包括P2P平台。这里有一些问题和风险,但也提供了很多机会,核心的一点是把借贷双方都引入到互联网平台上,通过数据、电子的转移,让本来没有见面的客户能够达成金融交易,这在另外的意义上来说也属于普惠的重要体现,很多在网络上借钱的客户应该说没有办法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第三是网络投资。网上各种投资产品、投资工具,包括现在正在发展的智能投顾,覆盖了许多原来传统金融机构覆盖不了的客户群体。
第四是数字保险。利用大数据分析和移动终端最终提供适合不同群体的保险产品。
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行业正在快速发展,但确实发展的水平、不平衡性非常明显。支付应该是到目前为止最成熟的一种业务,投资领域的余额宝等货币基金相对成熟,但是其他一些业务,包括刚才说的智能投顾只能说是刚刚开始。网络贷款、小贷非常活跃,一些成熟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小额贷款相对比较稳定,但我们也看到很多所谓的P2P平台出现不少问题。所以行业发展本身并不是特别平衡,但它是一个很动态、很活跃的领域。除了互联网公司做金融服务以外,我们也同时关注了很多传统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地利用数字技术推动金融的发展,所以下面给大家介绍的是北京大学商业银行互联网转型指数。有一些相对比较成功的案例,如光大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都有很多很好、很有意思的案例,所以数字金融不仅仅是互联网公司的业务。
数字金融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巨大、潜在的机会
介绍数字金融目前发展的大致框架以后,回到刚开始提出来的问题就是数字金融能不能够作为中国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力量。我们去年做的研究报告的基本结论是,数字金融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潜在的机会,也就是说利用好了数字金融,也许可以突破我们过去一直想发展普惠金融但是举步维艰的困境。为什么做普惠金融难,就是因为这些潜在的客户很难满足传统金融机构做信用评估、风险评估或者获客的基本门槛,它们比较分散,规模较小,也缺乏抵押资产,这样传统金融机构做风险评估、尽职调查的成本较高,获客的难度较大,风险较难把握,所以就很难做,即使政府想花力气去推动普惠金融,最后能达到的效果还是非常有限的。过去十几年的努力肯定还是有效果的,但不可改变的一个事实是到今天我们还是在抱怨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没有获得根本性的解决。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难以获得金融服务归根到底在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不对称是金融交易的重大障碍,而对普惠金融这些潜在客户而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变得更加突出,这是我们现在面对的问题,而数字技术也许提供了一种可能性。
举两个例子,一是解决获客的问题,二是解决风控的问题。第一,获客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现在全国有8亿多的智能手机,而且人们喜欢整天都黏在移动终端,在移动终端上的一个根本含义就是数字金融的潜在客户都已经在这里,关键问题是你怎么做,这和传统金融机构的根本差别就是如果要去吸引客户,传统金融机构必须把分行开遍全中国,一个分行、一个分行地去拉客户,而数字金融在平台上就解决了这个问题,阿里巴巴的淘宝和腾讯的微信已经把几亿个客户已经黏在终端上,下面的问题是你能否给他们提供有吸引力的金融产品,而不是获客问题。我们在调研当中甚至看到很多公司就是白手起家,本来没有这样的平台,它就硬生生地创造一个平台,把客户全部集中在它的平台上,成为提供金融服务的可能性,明显降低获客成本,比如杭州的51信用卡、深圳的随手记。
第二是风控问题。为什么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就是我刚才说的历史短、风险大,没有抵押资产,导致传统金融机构没有办法做风险评估,所以不敢把钱贷给你,但是如果有大数据可以帮助我们来分析这个企业或者企业家的行为、信用、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等,就改变了过去要一家一户地去看,甚至要派银行家去实地调研的高成本行为,有的时候还不完全靠谱。
一个是获客,一个是风控,数字技术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这是为什么数字金融有可能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载体。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做比较,孟加拉有一个非常有名的穷人银行,它的创办人获得了诺贝尔奖,他做的主要工作就是给贫穷的农村妇女提供小额贷款,让她们发展经济,做的非常好,全世界的人都很尊敬,但是规模非常有限,他们就是一家一户,一个村子一个村子做过去。相比之下,比如微众银行和网上银行刚刚开始,他们的目标已经直接在线上服务几百万、几千万的客户,我并不是说这个模式已经成功了,但是我们从这上面看到了希望,如果这样的技术能够推广下去,数字普惠金融是完全有可能改变过去这种普惠金融做不了的问题。
怎样用数据分析风险、做风控?有淘宝、蚂蚁金服的案例,有宜人贷和51信用卡的案例,还有微众银行——可以通过社交信息来评估信用状况,这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可能性。
我们中心所做的第三个指数叫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这个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就是把2011年到2015年全国各省、市、县的普惠金融发展状况刻画出来,大概得到几个有意思的结论。第一个结论是,普惠金融确实在高速发展,在2011年的时候,全国的普惠金融指数平均是40,到2015年的时候已经到了220,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从公平的程度来看,我们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2015年数字普惠金融最高的省份和最低的省份的比例是1.5倍,而传统金融机构的人均社会融资总量最高和最低的比例是3.3倍,也就是说数字普惠金融的普惠性要远远超过传统金融机构的普惠性。
第二个更加令人振奋的发现是,我们把全国各个地级市的数字画在一张地图上,还是按照我刚才说的四个梯队最发达的是红色,最不发达的是绿色,下面两幅地图展现了2011年和2015年的数字,两个地图一比较,说明过去五年时间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差距在明显缩小,越落后的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速度越快,这是今天我们看到的一个非常令人振奋的现象,也就是说金融发展水平越低的地方,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速度越快。
这背后我想跟大家说的是,这样一个行业确实在高速发展中有巨大的潜在机遇,但它确实也是风险频发,问题很多,比如现在的数字金融大多数都是一种自发的创新或者是自下而上的创新,有的显然获得了成功,比如说二维码支付,有的看起来不是那么成功,甚至制造了一些混乱,比如一些网络借贷平台,还有一些我们现在并不知道它能不能真正获得成功,比如智能投顾。总体来看这个行业有做普惠金融的巨大潜力,目前来看它的普惠性还不够好,有两方面,第一是真正能覆盖的客户群体的规模还不够大,除了支付以外,其他领域的覆盖面还不够广。第二是从融资的角度来看,对大多数的潜在客户的成本还非常高,甚至高到很难用这样的融资来支撑你的生活或者经营,这是需要改进的。与之相关的是数字技术的应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在这个行业里面,大家都认为用大数据分析解决问题,但是我们也看到不少企业要么没有数据,要么有数据也不会分析,这个现象很普遍,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也很正常,因为这个行业刚刚开始,但必须要尽快地提高大数据的分析能力,前提是有大数据,这个行业才有发展的基础,有很多需要改善。
对数字金融的监管建议
我们也看到现在的风险确实是非常高的,我就不具体说了。行业里面确实有很多问题,甚至包括数字安全的问题,我相信各位都有各种不同的生活体验。现在缺乏一套比较有权威性的、有效率的,覆盖面比较广的征信系统,如果没有一套有效的征信系统,数字金融的发展难度是非常大的。这就是为什么去年4月国务院开始整治互联网金融,客观地来说,我们过去的监管框架容忍度相对比较高,给我们的数字金融发展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但在这同时,也确实引发了不少的隐忧,所以需要尽可能地去克服。我觉得容忍创新、允许创新和底线管理要结合起来,下一步加强监管是非常迫切的。国外有一些做法刚刚开始。
最后,我们还是要学会在创新和防风险之间取得一个平衡,说实话数字金融的发展本身就是创新的结果,假如说我们完全用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管理办法来管制数字金融,不会看到今天这样一个行业,但不管,肯定是不行的,我们已经看到了很多风险点的爆发,甚至有很多欺诈现象,所以监管不能缺位,但是监管怎么做,这里头有很多的名堂。
第一点,也许可以学习一些国家做的所谓的监管沙盒计划,允许创新,但是划定一个区间。比如你要做一个新的银行,要做互联网的尝试,我给你发一个有限的许可,你可以在一定区间内做试验,成功了我再给你发完整的牌照,如果不成功,我们就把这个业务给关闭掉,这是一种类似于数字金融试验区的一种做法。这样既可以允许创新,也不会把它一棍子打死。
第二点,统一监管标准和框架。很重要的是对数字金融和传统金融要统一监管方向,统一监管标准。我们经常听到很多人说数字金融是个创新的行业,对它不能像对传统金融机构一样地监管,这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金融最后很难区分是数字金融还是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公司在做数字金融,传统金融机构也在做,尤其是数字金融放到互联网平台上以后风险传导很快,区域特征很明显,不能人为地制造很多监管套利的空间,统一监管非常重要。
第三点,既然要加强监管,就需要大大增强监管的力量,因为数字金融这个行业正在迅速崛起。前一段时间都说P2P平台已经有四千多家,而且还在快速发展,谁来承担监管责任,客观来说,监管机构的力量完全没有跟上市场的发展,所以如果我们要把它作为一个新的、有生命力的业态来对待,需要考虑增强监管力量,包括人员和经费。
第四点,加强投资者的教育和消费者的保护,当然我觉得在市场当中投资者本身也在不断学习。
第五点,实行综合监管与功能监管。从监管的角度来说,今天的监管框架是分业监管,一行三会,在数字金融里面我们看到一行三会的分担责任也是很明显的,比如央行管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银监会管网络贷款,证监会管众筹、智能投顾,保监会管数字保险,但客观的现象是大部分数字金融平台具有混业经营的特征,这就意味着我们监管时完全像过去这样一种分业监管可能不是很合理,在我们能实现混业监管之前,监管协调就成为一个非常迫切的任务。谢谢大家!
文章整理自财经网。更多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请登陆官网